2022年《南宁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主要内容二: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

时间:2022-05-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一是确定能繁母猪保有量。《方案》明确全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26.5万头,最低保有量不低于23.8万头。各县(市、区、开发区)能繁母猪保有量任务以统计部门核定的2021 年生猪存栏数为基础,结合能繁母猪存栏数和各地规模猪场新改扩建情况确定。

  二是保持能繁母猪合理水平。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三是其他异常情况调控。能繁母猪存栏量正常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1937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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