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8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10-09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金其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设立农业“榜单”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考核办法及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省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根据省委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每年出台《安徽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办法在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突出重点任务,将农业产业化作为考核指标,细化到各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农产品加工值等因素,考核分数比重居高,重点考核乡村产业发展实绩。在结果运用上,一方面对年度考核优秀县(市、区)分别给予1500万元奖励,统筹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另一方面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市,对年度同类别考核中排名后2位的县(市、区),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二、设置产业考核、资金支持的重要因素  

  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经营领域不断拓宽,经营体制不断完善,在生产、管理、服务、经营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基础。2017年,省人民政府出台《安徽省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皖政〔2017〕43号),根据文件部署,每年将各市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10亿元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幅或占比、各市所辖县(市、区)作为乡村产业工作考核和农业产业化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全省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五个一批”工程,重点对强县、强园、农产品加工招商引资企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着力培育农产品品牌,强化人才培训,切实增强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感谢您对安徽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31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46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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