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4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10-09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杨宪永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我省积极推进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先后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明确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支持政策、推进路径,对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培育服务主体。指导各地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型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等各类服务组织。推动服务组织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面积。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省各类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达3.6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近2.31亿亩次。

  三是强化项目引导。自2017年开始,我省连续6年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通过对小麦、水稻、大豆等粮油作物的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薄弱和关键生产环节进行财政补贴,引导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2021年,共落实中央财政补贴资金3.8亿元,完成项目面积470余万亩,直接带动农户节本增收约6亿余元。

  四是探索服务模式。各地在组织小农户、创新服务方式、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探索出不同类型的服务模式,联农带农益农的作用充分发挥。其中,宿州市金色家园服务公司“公司+村集体+农户”、黟县有农联合体“公司+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金安区横塘岗乡黄墩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实体+农户”、凤台县党建引领“1+N”等服务模式先后入选全国典型。淮南市探索出以“两委托、两跟进、一托底”为主要内容的“大托管”模式,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得到中央及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2021年10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推广农业生产‘大托管’模式”的工作部署。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以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推广为重点,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面临的困难,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各地采取“村村通”广播、在电视开设专栏、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开展农业托管服务以及“大托管”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农户知晓政策、了解政策,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二是开展“大托管”示范。2022年在全省选择21个产粮大县,开展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统”的功能,统一接受农户委托直接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或再委托给托管主体开展服务,各类服务组织跟进实施专业服务,金融机构跟进开展金融支持,通过示范带动更多农户接受“大托管”。

  三是加强资金扶持。继续落实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向农业生产“大托管”示范县、产粮大县倾斜,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和引导,夯实农业生产“大托管”基础,进一步引导小农户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是搭建服务平台。引导“大托管”示范县依托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开展信息发布和供需对接,利用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将各类生产要素聚合起来,实现“大托管”服务“一网覆盖”、“一屏通办”。

  五是加强金融支持。协调金融机构针对农业生产“大托管”,创新信贷产品,推广“劝耕贷”“农保贷”“农机贷”等产品,满足服务主体融资需求。引导“大托管”示范县与保险机构对接,统一组织购买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切实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感谢您对农业生产“大托管”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同时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2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461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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