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遴选第三方开展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成果转化应用研究项目的比选公告

时间:2023-06-0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农田政策制度研究的通知》【农建(制度)〔2023〕1号】,拟第二次发布公告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成果转化应用研究工作,由于第一次应标未达到三家供应商,进行流标处理,如第二次仍达不到三家供应商的,按第二次应标情况遴选确认供应商。为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成果转化应用的研究。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6月-2023年8月。

  四、预算金额

  8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五、项目要求及内容

  在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的工作基础上,研究成果转化实现路径,高质量服务农业生产。以试点县成果数据为基础,根据土壤资源分布、自然资源禀赋、耕地生产条件等,结合区域农业分布情况,研究制定第三次土壤普查试点成果的转化路径,形成《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成果转化应用的研究》1篇。

  六、申报单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开展与本工作相关的工作经验。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不接受联合体、不可以转包)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3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

  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

  八、评定标准

  根据提供的资质、业绩、信誉、实施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三是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四是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308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十、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65374963

  监督电话:6536493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6/t20230602_3429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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