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渔获物定点上岸管理基础研究的公告

时间:2023-06-0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管理基础研究”工作,现实行公开询价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渔获物定点上岸管理基础研究。

  二、主要目标

  (一)数量指标:通过对外省和省内渔获物定点上岸情况调查研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获物定点上岸的规范标准》《海南推进渔获物定点上岸实施方案》。

  (二)质量指标:以上规范标准、实施方案,内容全面、逻辑清晰,符合实际,通过我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为海南推进渔获物定点上岸提供基础理论与实际操作指导。

  三、研究范围:全面收集国外、国内渔获物管理相关资料;选取海南省渔港12座以上开展实地调研,主要研究以下事项:国外、省外渔获物上岸管理的经验做法,海南渔获物定点上岸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未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获物定点上岸的基础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获物定点上岸的标准规范,全面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获物定点上岸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项目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

  五、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18万元以内。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持70%,项目完成后,通过专家评审,结清剩余30%。

  六、申报单位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质条件:具备农业或渔业领域乙级资质。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本单位参加过全国渔获物定点上岸项目研究的,本单位拥有农业农村部渔业领域专家成员,对渔获物管理有研究成果的。

  七、报价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曾开展类似项目或渔业方面咨询设计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工作方案;

  (五)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2日至6月7日,报价材料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渔监处,或制作电子版文件发送至hnnynctyzyjc@126.com,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九、公示方式:投标结果按要求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示。

  联系人:邓韶勇,联系电话:65355209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6/t20230602_3429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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