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9-05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吴伍兵等代表:  

  您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五乡行动”,促进乡村振兴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耕地流转相关问题。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文件和政策法规。近年来,我们以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目标,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工作调研。重点围绕发展二轮延包试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价格上涨、承包大户退出流转的承包地、探索解决耕地细碎化、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网签、农村产量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和运营等开展了7次专题调研,及时掌握基层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二是加强统计调查。抓好农村土地经营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季度统计,截至目前,全省耕地流转面积4759万亩,流转率达57.2%,其中,300亩左右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1606万亩、占比33.7%。同时,在16个市选择53个经营主体,建立土地规模化样本点制度。对全省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情况、全省机动地情况、全省人均耕地小于0.3亩农户情况等开展专题统计分析,实时掌握土地经营和流转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加强部署落实。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暨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会议,谋划制定《安徽省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承担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互联互通试点,制定《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数据互联互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应用平台建设。指导各地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做好合同的审查、登记、备案建档。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列入行政审批进行谋划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四是加强宣传总结。利用省委党校乡村振兴培训班培训平台,就农村土地承管理和改革政策进行专题宣讲。在滁州、马鞍山、阜阳等地组织的培训班上,开展农村政策改革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向农业农村部报送我省“按图索粮”、“小田并大田”农业生产“大托管”等改革成功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一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发展土地规模化经营。确保2023年土地速度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0%,300亩左右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到40%。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实现土地承包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加强土地承包合同及相关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服务机制。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管理和应用平台建设,推动土地承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积极拓展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应用。  

  二、关于征收土地资源闲置费问题。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属市场行为,相关法律和文件都没有对耕地抛荒的农户征收土地资源闲置费的条款,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征收土地资源闲置费主要是指建设用地征用后长期闲置的处罚行为,对农村承包土地的撂荒收取闲置费,不适用农村承包土地撂荒行为的处罚。  

  三、关于“小田变大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注重耕地保护,不断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一是稳妥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安徽省“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推广项目结合型、政策引导型、主体引领型、农民互换型四种模式,开展“小田变大田”改造,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切实做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工作。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编制工作,确保到2035年,把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变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等,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农业“大托管”、土地流转经营,推动规模经营,解决因零碎分散、无人耕种导致的撂荒问题。  

  四、关于特色小镇建设和农村创新创业问题。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五年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十四五”期间“四梁八柱”全面构筑。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确立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目标、重点任务、主要举措等。联合印发《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确立了“十四五”我省美丽乡村建设“441”目标:即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40000个左右美丽宜居自然村庄,提升1000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建设水平,让美丽乡村建设惠及更多农民群众。2023年,将完成2022年度837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任务、新增建设800个左右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采取有力措施,引导鼓励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青年留乡。引导高校毕业生下乡服务。制定《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组织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就业,鼓励有知识有理想的青年到农村发展。鼓励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场地、融资、用工等返乡创业难题,鼓励引导大学生、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引导外出务工青年返乡就业创业。持续开展“接您回家”活动,通过“情暖回家路”“发现家乡美”“家乡就业好”“创业造未来”等活动,让更多外出技能劳动者和创业者返乡留乡就业创业,逐步推进“人回乡、技回流、厂回迁、情回归”。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扶持返乡人员创业,出台了对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生产设备、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等等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等,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外出优秀农村人才等群体返乡下乡就业创业。因地制宜开展“接您回家”活动,吸引更多人才回乡就业创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树立高校毕业生、农村青年、外出优秀农村人才返乡下乡就业创业典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同时,积极吸纳您们提出的建议,加快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水平、医疗卫生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大型企业投资特色小镇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50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896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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