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9-05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朱国峰等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未来农业生产发展中“谁来种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建议。一是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持续提升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2022年,下达资金23亿元,支持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续建89个、新开工32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167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开展48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8条山洪沟治理,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7条。二是强化对自然灾害的监测与防御。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洪涝干旱灾害为重点,持续强化对农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防御,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积极应对2019年伏秋冬连旱、2020年全省性大洪水、2021年台风“烟花”和2022年淮河以南地区特大干旱,全面防范化解农业自然灾害风险。2022年,省农业农村、应急、水利、气象等部门,积极应对汛情旱情,争取中央洪涝干旱灾害救灾资金1.1亿元,并及时拨付受灾地区;提前下达3.28亿千瓦时农业抗灾用电指标,全力支持基层抗旱减灾;统筹调度水源,全省淘井打井近3万口,累计灌溉面积9501.36万亩次,下达省级人工降雨资金1000万元,保障了全省粮食取得丰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水利项目和资金支持,按照“旱能灌,涝能排”总体目标,加快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最后一米”等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同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特征规律和潜在威胁程度,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处置和救灾救助,全力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推动新一轮乡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对有防汛抗旱任务的乡镇、村开展基层防汛抗旱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的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二、关于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加强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的建议。一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近年来,为推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我们加快推动服务平台建设,同时在全省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出租和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目前,全省有58个县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19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挂牌。安徽农村产权交易所、芜湖长江产权交易所、江南林权交易所等3大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效带动土地流转服务提上新水平。二是推动土地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目前,全省耕地流转面积4759万亩,流转率达57.2%,一半以上的耕地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其中300亩左右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1606万亩、占比33.7%,26万多个家庭农场和11万多个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土地流转的中坚力量。同时,我们通过政策扶持、指导服务、规范提升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模经营水平,增强其发展内生动力和带动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经营。确保2023年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比例达到60%,300亩左右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到40%。  

  三、关于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的建议。一是加大力度培育高素质农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将其写入安徽省“十四五”规划和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列入安徽省乡村人才振兴33条举措、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等,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以农广校、涉农院校、农业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社会机构等参与的多元化培育体系,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全省培育高素质农民34890人,参训学员满意度达99.9%,持续保持高位,在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评估中,我省被评为优秀等次,位居全国第一。二是积极鼓励支持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由省委农办联合14个部门下发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支持各类乡村能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以及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明确要求对返乡下乡创办农民合作社的在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人才招录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近年来,我们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小农户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总数达到3.72万个,服务小农户450多万户,主要农作物托管面积2.4亿亩(次),在全国位居前列。四是大力支持粮食生产。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省政府把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摆在财政支出首要位置,在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同时,着力加大省级财政投入,优化政策供给,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发展。2022年,省财政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0亿元,为我省粮食生产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我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采取市场化收购为主政策性收购“兜底”的方式,引导种粮大户随行就市售粮,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时,报请国家批准后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提高种粮大户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多形式引导支持高素质农民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拓展;进一步优化扶持政策,在2023年粮食收购期间,将组织为种粮大户做好粮食收购服务,保障种粮大户利益,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农村的关注。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2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896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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