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6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1-03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林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科学布局  

  2022年5月26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出台《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要求统一规划布局,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标准制度,我省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时,坚持与大中型灌区有效衔接,重点配套完善塘坝、机井等水源工程以及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等设施,督促指导各地优化项目设计,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做到综合治理,实行综合配套。  

  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战略目标,结合《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全面摸清我省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底数,编制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科学布局项目,合理布局田间工程,做好新老骨干灌排工程、水网、路网等配套衔接,以农田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关于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制定《安徽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各地在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时,要在项目所在乡镇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广泛征求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意见,切实增强项目布局和建设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在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充分发挥项目乡镇、村集体及农民群众在建设施工中的组织协调、质量监管、建后管护作用。加大对种粮主体支持。2022年,稳定实施耕地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10亿元,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2023年,省级新增安排资金2.5亿元,奖补符合条件的300亩以上种粮大户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发挥村集体项目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激发村集体、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管护。  

  三、关于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科学防治  

  制定《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意见》,统筹涉农资金,聚集资源要素,融合绿色农田、数字农田等元素,在全省建成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好、土壤肥沃质量好、绿色生态环境好、数字管理效益好的高标准农田。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以高标准农田为平台,大力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积极推行农业绿色生产,将理化诱控技术和生物科技手段相结合,推行杀虫灯、诱虫板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实现绿色统防统治。融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农业科技,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推行数字化监管、种植、管理,减少人力成本、节约用水用肥。  

  下一步,我厅将启动省级高标准农田监测监管平台建设,联合气象部门制定《安徽省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站建设指南》,加大农田信息化监管。指导各地建立智慧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综合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为科学生产提供决策依据。推广普及智能机电井、智慧灌排系统、水肥一体化数字管理系统建设,推广应用无人机统防统治,实现智能化灌溉、排水、施肥、打药,实现农业生产减种、减水、减肥、减药、减人,增产、增收“五减两增”目标。  

  四、关于注重项目发展与休闲农业相结合  

  制定《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农田建设与乡村建设,拓展农田传承农耕文化、生态涵养、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乡村旅游等多重功能,2019年以来,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1645个村改善人居环境,2022年助力585个和美乡村建设。坚持以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将农业资源纳入全域旅游发展要素,目前已有47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创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90个、特色旅游名村150个、休闲旅游示范点259个。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树立全域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推进农田建设与休闲农业、全域旅游相结合,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景观打造深度融合,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美丽田园。  

  五、关于加强后期管护  

  制定《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的通知》,对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内容、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等作出具体明确,并将建后管护与推进项目建设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2019年以来,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管护资金近4亿元。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压实受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责任,全省受益主体开展自主化管护1500万亩以上。探索建立镇村网格化管理模式,每个乡镇设1名监管员,每个行政村设1名网格员,发挥镇、村一线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前哨作用,通过网格化方式管护累计达1327万亩。会同省财政、地方金融监管、银保监等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先后在41个县(市、区)开展保险试点面积277万亩。在持续推进业主负责制、承包租赁等管护模式基础上,对水闸、泵站、电力等技术性较强的设施设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移交专业部门等方式开展管护。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我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制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建后管护机制。积极协调在省级年度预算中安排管护专项经费,督促市县两级通过财政安排农田建设管护资金。引导和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设施的日常维护。继续探索和总结推广成熟的管护经验和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金融保险管护等,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水平,确保建一亩、成一亩、发挥效益一亩。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联系电话:0551-62615036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969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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