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宅被认定为违建强拆 怎么维权?

时间:2024-04-2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上一篇文章里,小政明确表示: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农村老宅,不能“一刀切”的认定为违建!如果有人为了个人私利,无视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忽视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想要整上一出“拆违促拆迁”。那我们一定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采取对应的法律手段来对抗这种不公正行为。

农村老宅被认定为违建强拆 怎么维权?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要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此时,我们会收到书面的限期拆除通知书。拿到它以后,朋友们一定要及时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

若我们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行政机关就要撤销这份决定,不得将我们的房屋当做违建处理;若我们什么都不做,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就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拆我们的房屋,到时候再想维权可就真的难了,大家一定要注意避免!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