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申请时出现以下内容 不予接收!

时间:2024-08-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严肃性以及社会秩序的稳定,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特此重申并明确:在提交申诉信访申请及其相关材料时,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内容合法、客观、真实,且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引发不良后果的言论或信息。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申请时出现以下内容 不予接收!

具体而言,以下内容是严格禁止出现在申诉信访申请及其材料中的:

1.危害国家安全的;

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5.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7.侮辱诽谤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对于包含上述内容的申诉信访申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坚决不予接收,并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民众在行使信访权利时,务必保持理性与克制,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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