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各级部门的职责分工

时间:2022-08-2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编制,对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对资金分配的政策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加强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全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等,研究提出绩效指标分解安排建议方案,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做好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具体工作。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地区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拨付、资金管理、资金监督、项目组织实施及绩效管理等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29825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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