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06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10-09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朱卫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住宅与宅基地改革,促进美好乡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有的产物,为我国改革开放发展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代发展也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与挑战。正如您指出的那样,闲置浪费、流转不畅等问题,已制约了美好乡村建设。特别是农村宅地基使用权人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对城市户口的人员和资本进入农村形成了障碍。  

  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探索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9月,我省滁州市整市和金寨县、泗县、东至县获批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试点以来,各地在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突出“三权分置”,积极探索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努力解决下乡城市户口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一是结合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鼓励农民出租闲置住宅,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退出的闲置农房进行改造后出租。比如,明光市涧溪镇鲁山村对退出的5户20间闲置农房进行改造提升后对外招租,经营为农家乐、酒坊等。其中,卢家酒坊的经营者卢炳战(户籍所在地为该市明东街道)就居住在酒坊内的一间附属房屋内。二是支持统一建设租赁住宅。比如,定远县藕塘镇为解决花生产业园入园企业高层人员住宿困难,结合大杨村美丽乡村中心村统建房建设项目,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每家提供一套空置住宅,租期暂定10年,由政府以奖补形式每年代缴租金至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是紧紧抓住改革有利契机,大胆创新,积极拓宽宅基地资格权认定范围,允许申请宅基地建房。比如,金寨县出台《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暂行办法》,引入有限资格权概念。明确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有积极帮助和重要贡献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享受当地农村宅基地有限资格权,有偿有限期使用农村宅基地建住房(有偿使用费不低于本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或土地取得成本,符合村庄规划并实行择位竞价,有偿使用期限比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期限执行)。天长市制定《引进乡村振兴人才居住保障对象认定办法》,明确乡村振兴人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乡村振兴事业,并准备长期在当地发展、有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需求,但不属于本市农村宅基地保障对象的人员)可以在服务区域内村庄规划点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也可以受让农村宅基地和农房。  

  正如您阐述的那样,城市的人才和资金进入农村,既能促进城市消费的升级,又能推进农村的发展。向城市户口开放农村宅基地,有利于提高农村宅基地财产价值,有利于更有效地利用和转让农村闲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会促进农村与城市的人员交流,提升农村的知识更新,以市场的机制加快美好乡村建设的步伐。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指导天长市等地探索转让农村住宅与宅基地解决乡村振兴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先在小范围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通过您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进一步破除城市户口的人员和资本进入农村的障碍,着力破解宅基地制度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力争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范例和成功实践,为国家层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和建议,全力打造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安徽样板”。  

  感谢您对我省“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36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472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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