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0-25     来源: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肖志良、谢瑜、熊水俊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省三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你们所说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是小农户的升级版和豪华版,对优质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支持,有助于解决“地由谁来种”和新型职业农民来源的问题,从而有效推动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高质量发展。这不仅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家庭农场作为三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加快家庭农场培育为抓手,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支撑,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政策支持体系为保障,大力促进家庭农场由快速增长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特别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关于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以来,在政策指导层面上多措并举,发展思路进一步清晰、目标进一步明确、措施进一步细化,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为此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主要的做法是:

  (一)以“万户”工程为抓手,夯实家庭农场发展基础。2014年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两个“百千万”工程,其中“万户”工程要求三年内培育扶持1万户家庭农场。201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对家庭农场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扶持措施,规定对纳入“万户”工程的家庭农场,省财政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201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发展1万户产业特色明显、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林)场示范场。在实施“万户”工程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又强力推进“六大强农”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农场扶持培育力度。2017年以来,全省培养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80家,安排专项资金近2亿元(其中支持湘乡市49家,安排专项资金315万元),推动全省形成了种植、养殖、种养结合、休闲观光等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类型多样的家庭农场发展格局,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以提质工程为抓手,补齐家庭农场发展短板。尽管我省家庭农场发展来势较好,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聚焦发展短板,着力实施提质工程,2020年省委农办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1家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1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家庭农场培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持续性,加快解决新时期制约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其中我厅重点抓了7个方面:抓认定管理。2016年,根据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家庭农场认定的条件、程序提出指导性意见,如明确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应依法获得,新流转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由大户升级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经营面积的70%;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和设施,或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接受社会化服务,等等。进一步明确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为提升发展质量奠定了基础。抓名录管理。2020年我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将名录系统填报录入的进度列入“乡村振兴战略”“六大强农行动”年底绩效考核指标,每季度进行情况调度督导;2021年又制定了《湖南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办法》,加快将全省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名录动态管理,确保实时掌握家庭农场各项发展指标和信息,为精准指导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抓示范创建。出台《湖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湖南省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办法(试行)》等文件,持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累计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80户、家庭农场示范县25个,示范带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抓教育培训。将对家庭农场主的教育培训纳入了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职业教育等培育计划,每年举办2~3次全省家庭农场主专题培训班,实现家庭农场主培训全覆盖,为家庭农场发展积累了人才队伍。累计选派40名优秀家庭农场主赴境外学习培训,促进其开阔视野、提升发展理念、学习先进经营管理经验。抓装备提升。在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标准基础上,省市县财政再补贴30%,支持家庭农场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组织9000多名农业科技人员,与家庭农场结成“对子”,实行“一对一”“菜单式”服务。新增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支持开展仓储、烘干、集中育秧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提升家庭农场发展水平。抓分类指导。分行业和区域类型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指导标准,如从事种植业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山丘区100亩左右,平湖区200亩左右(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面积20亩左右),粮食类家庭农场以30~100亩为宜,蔬菜类家庭农场5~10亩、露天蔬菜10~30亩,柑橘(水果)类50亩左右为宜;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年出栏生猪(牛、羊)100头左右,家禽养殖1000羽左右,水产养殖50亩左右,大力提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为家庭农场找准效率最优、最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抓效益提升。大力引导家庭农场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生产等新“三品一标”发展,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加生产效益。以种粮类家庭农场为例,进行标准化生产的粮食种植家庭农场每亩纯收入达800~900元,比普通种植高200~300元/亩。

  (三)以融合工程为抓手,紧密家庭农场与现代农业联结。立足乡村产业基础、农业组织业态、农业发展模式等实际,积极推动家庭农场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大局。延伸产业链条。根据全省“十大千亿”产业打造和“一县一特”特色农业布局,引导家庭农场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改变过往家庭农场产业单一,效益不高,同质化竞争严重,抗风险能力较差的状况。如益阳红胜青明家庭农场积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在配备烘干机、旋耕机、插秧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的同时,还引入了育秧流水线、小型大米加工线,为自身和周边农户提供水稻育秧和加工服务,年服务农户500余户,生产大米500吨以上,经营收入近300万元。株洲石鑫家庭农场积极推进“水稻+高粱”轮作,并深入开发农产品多重价值,在加工方面,利用稻米、高粱酿酒,在养殖方面,进行稻田养鱼,用酒糟、高粱秸秆养牛,形成了“水稻高粱种植+酿酒加工+特色养殖+休闲农业”发展模式,仅“神糯”高粱酒一项,年产量近30吨,销售收入过百万元。引导联合发展。积极推动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合作,打造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合体”,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认定农业产业化省级联合体471个(2019年171个,2020年156个,2021年144个),农业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280个(2019年50个,2020年100个,2021年130个)。大力推进家庭农场之间开展联合合作,共同创办合作社。深化家庭农场、合作社与中国邮政等“国家队”合作对接。通过联合发展,促进不同经营主体优势互补,增强家庭农场抗风险能力,推进家庭农场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合理配置产业要素,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种养加结合等新产业,挖掘观光游览式、生态休闲式、农业体验式、农业采摘式等新业态,探索创意农业、功能农业、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新模式,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如常德小蜜蜂家庭农场,创新运用会员制、“私人定制”、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的销售模式,有力推动了农产品进社区,全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万元。浏阳孔蒲中家庭农场积极发展“稻鳖”种养,注册了“孔蒲中”商标,推出“稻鳖米”、“孔贤米”系列优质稻米,获得了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真空包装后的优质大米销售价格达十多元每斤,2021年实现销售收入近200万元,利润70万元。

  (四)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促进资源要素向家庭农场集聚。近年来,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手段,引导地、人、钱、市场等要素向家庭农场集聚。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集中。当前我省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5748万亩,承包户1236万户,户均承包地仅4.65亩,家庭农场要发展壮大,首先就得解决规模经营的问题。为此,我们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交易体系,持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有力保障。全省102个县市区建立了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中心1613个,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2834.0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4.05%,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基本都超过了承包面积。引导人才向家庭农场集聚。实施新时期“知青下乡”行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费、用地支持等方式,积极引导城镇工商从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复退军人、外出务工人员等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创办领办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2021年底,全省农村返乡入乡“双创”主体23.9万个,创业创新人员63.7万人,农村双创稳定就业人数81.4万人,带动172.1万人就业,其中退役军人5.06万人,高校毕业生6.78万人,返乡在乡农民工等160.26万人。

  如永州何天油茶家庭农场,农场主从海南回乡创办家庭农场,投入资金2000万元以上,用于租地、整地、水利设施建设、购买苗子及农资。引导金融资本向家庭农场投放。在汉寿、慈利等8个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为家庭农场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创新推出“惠农担”系列担保产品,在“双控”(控范围,限于农业;控金额,限10~300万元项目)范围内,采取信用担保、自然人反担保的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大幅降低了家庭农场融资准入门槛,破除了缺乏有效抵押物的障碍。引导产销对接向家庭农场延伸。大力推广“互联网+”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开通网上直销店,拓宽销售渠道。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家庭农场实现网上农产品销售收入达10亿元以上。结合中国中部农业博览会、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等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设立家庭农场专区,对家庭农场生产的优质农产品进行专题介绍,不断提升其产品影响力,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及时解决疫情期间农产品滞销问题,通过畅通“绿色通道”、搭建“湘农荟”营销平台等方式,有效保障家庭农场产品销售畅通。

  (五)以乡村旅游精品工程为抓手,推进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开展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休闲农业示范农庄创建,鼓励创新发展“农业+旅游”“农业+生态”“农业+文创”等业态模式,按照“一心一区三带”的休闲农业产业布局,打造长株潭都市休闲农业核心、洞庭湖“鱼米之乡”休闲农业集聚区、京广线临港澳度假圣地休闲农业产业带、二广高速湖湘农耕文化体验休闲农业产业带和大湘西民族民俗特色休闲农业产业带。深度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探索开发特色农家乐集聚村、沉浸式体验、文化休闲、乡村康养、古村体验、产村融合家庭农场等乡村休闲旅游模式。积极推动休闲农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大力推介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和精品旅游线路,目前,我省累计创建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6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0个,认定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9个、示范点194个、示范村镇36个、集聚发展示范村100个、示范农庄120个;评定国家级星级农庄225家、省级星级农庄1829家。推动建设了一批特色产业基础良好、农旅文融合紧密、联农带农效果明显、能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休闲农业精品。到2020年底,全省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达457.31亿元,接待游客1.99亿人次,从业人数60.97万人,带动农户714500户。

  根据你们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五方面做好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的支撑工作。

  一是做好引导发展。下步要加快将种养大户纳入家庭农场管理,并按照不同规模,引导发展为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提升政策扶持与业务指导的精准性,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做好示范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六大强农”行动部署,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家庭农场“万户”示范工程,即全省累计联创10000户示范家庭农场,其中省级3000户、市级3000户、县级4000户,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监测,确保培优汰劣、扶持精准。

  三是做好联合发展。精准掌握各方需求,加快引导家庭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联合合作,共同创办合作社,引导家庭农场与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联合,共同创办“联合体”,引导家庭农场、合作社与省邮政集团、中化集团等央企对接合作,着力解决销售、融资、加工等方面的困难,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四是做好扶持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关于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扶持措施,着力解决好家庭农场用地难、融资难、保险难等方面困难和问题。

  五是做好规范发展。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主品牌意识、市场意识,鼓励家庭农场大力推进新“三品一标”发展。加快建立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家庭农场全部纳入平台系统,实时更新数据信息,加强动态监测。

  感谢你们对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5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jyta/202210/t20221025_291054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