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5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3-09-05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田素平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助推规模化粮食生产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高标准农田标准体系,创新推广全功能区建设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8号)关于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等“五统一”的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将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及其他工程一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制定《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意见》,指导各地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目标,统筹涉农资金,聚集资源要素,围绕提升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现代化水平开展示范区建设探索实践。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在全省建成一批生产规模化、作业机械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管理数字化的农业现代化先行区。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024.5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72.4%,其中在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4846.8万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67.8%,为安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800亿斤以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贯彻实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按照我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强化规划统领,科学设计内容,规范建设标准,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建设绩效,为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资金投入,分类开展整建制建设问题  

  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我省种粮大户徐淙祥重要回信精神,出台多种粮种好粮实施方案,明确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2021年,我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财政投入标准由1500元增加至2250元;2023年,进一步将新建标准提高至2500元(计划到2025年逐步提高至3000元)。同时,2023年省财政新增资金1亿元,引导市县加大管护投入,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此外,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发《安徽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允许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地结合实际用于智慧农业等数字信息化新技术推广应用。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利辛等10个整县推进工程试点县(市、区),确保到2025年10个县(市、区)的982.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现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管理等要素集聚,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督促指导滁州市认真做好国家整地市级整区域推进试点工作。自然资源厅在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时,优先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2022年9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8115.23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7145.08万亩,足额带位置落到图斑、地块,为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精准化、数据化管理,以及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密切协作,加强配合,一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扛稳财政保障职责。二是结合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开展整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圩区以圩口为单元,实行一次性整体规划、分年度实施;岗畈区推行成片规划、分年度整治,确保建设区成体系、齐配套。三是对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数据库更新等工作,有序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施严格保护。  

  三、关于加强生态敏感区创新探索,示范开展氮磷再吸收拦截沟渠建设问题  

  加强生态沟渠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水体氮磷浓度,使得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4年起,省农业农村厅连续多年在巢湖市烔炀镇唐嘴村西宋圩建设巢湖流域国家“三湖一库”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实行灌排分离,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利用水生植物吸收、吸附、降解、净化农田尾水,循环利用。实施物理去除农田尾水氮、磷养分示范。开展水质在线实时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经检测,沟渠生态拦截效果较明显。  

  下一步,我们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助力打造我省生态高标准农田。在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农田面源污染拦截、消纳体系,因地制宜推广农田排水调控、循环利用、坡耕地径流拦截、生态净化等技术,减少氮磷流失,有效降低农田面源污染负荷。  

  感谢您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2615026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894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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