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牧厅在通辽市召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启动暨乡村产业帮扶指导活动

时间:2024-07-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7月19日,自治区农牧厅在通辽市召开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启动暨乡村产业帮扶指导活动,会议由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人事处处长郑凤忠主持,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玉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包迪鸿,通辽市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军,自治区农牧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各高校“头雁”项目负责人、各盟市旗县农牧局分管领导、各盟市“头雁”学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高校代表、各盟市和旗县(区)代表、帮扶导师代表、学员代表依次发言,赵玉生副厅长讲话。邱军局长代表通辽市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邱军指出,自2022年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来,通辽市大力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多措并举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选优“头雁”。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宣传和人才遴选,坚持把“选优”作为加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二是坚持政策引领,助力“头雁”。完善扶持政策,落实扶持政策,统筹安排配套扶持政策,加大力度培育带头人,做到扶上马、送一程。三是坚持技术指导,育强“头雁”。搭建资源平台,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创新联动帮扶,使“头雁”学员真正成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领头雁”。四是坚持严格管理,管好“头雁”。做好调查反馈。建立长期跟踪机制,加强典型推广,宣传推介一批先进典型,切实讲好“头雁”故事,提升“头雁”影响力。    

     

  

  

  邱军谈到,近两年来,我市“头雁”学员经过培育后,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较好业绩,已成为引领当地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促进农户年均增收6300余元。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扶持力度,突出重点培养,强化宣传推广,实现“头雁带动、雁阵齐飞”“联农带农、兴农富农”的生动局面,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赵玉生指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已连续两年纳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并列为2023年自治区43件民生实事项目及自治区农牧厅重点督办项目。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头雁”培育工作,开展好“15+5+2”集中授课,开展座谈研讨,集中办公派驻领队,组建行业专家库,因地制宜制定全区“头雁”项目倾斜政策,把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与“头雁”项目相结合,切实加强我区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

  

  

  

  赵玉生强调,要牢牢把握“头雁”培育工作目标任务,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倾斜力度,优化帮扶机制,加强招生遴选和培育管理,搭建多样化交流平台,加大头雁产品推介力度,加快形成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头雁”培育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tl/202407/t20240723_2545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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