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农业办发〔2022〕21号)

时间:2022-06-1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钦市农业办发〔2022〕21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打击侵权假冒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2022年钦州市农业农村局打击侵权假冒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打假办发〔2022〕1号)和《2022年钦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钦打假办发〔2022〕1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农业农村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增强执法意识;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升社会护法意识;通过对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和工作动态的宣传,形成警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守法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政策法规。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宣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政策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将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通过以案释法、政策解读等形式,不断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农业农村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全社会维权意识。 开展知识产权进社区、进农村、进农企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治理成果。以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等为重点区域,聚焦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重点农资产品,开展巡查检查、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等,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掘、一查到底。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治理成果,形成震慑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三)宣传农资打假执法。保持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高压态势,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主动挖掘发现违法线索,及时受理加快查处。加大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加大农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为严格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三、宣传方式

  (一)借助主流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法规、行动成果等。及时通报本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情况,在社会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借助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构建多层次宣传渠道。积极主动向市双打办报送工作信息,及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平台)展示工作动态。

  (三)借助重大活动进行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活动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0”中国品牌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现场报道、拉横幅、发传单等形式,全面宣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知识和政策,合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升社会保护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和宣传稿件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核”工作机制,确保基调正确、导向无误。要强化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技能培训。

  (二)强化协同配合。要加强对本系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业务指导,及时宣传推介重大活动、典型案例,协调本部门宣传资源,全方位、立体式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效。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根据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不同时段的要求,精心组织宣传,突出自身特色。工作部署阶段,要重点做好政策文件解读,争取广大群众的关注与支持;工作实施阶段,要重点宣传推进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起到引领、促进作用;工作总结阶段,要重点报道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展示工作成果,树立追赶标杆。

  (四)加强舆情监测与引导。要加强侵权假冒舆情信息监测分析,及时研判动态走向,对热点敏感舆情要做好监测和处置预案,建立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发布权威声音,稳妥开展应对引导。

  (五)强化信息报送。2022年底自治区双打办将各市打击侵权假冒宣传信息报送数量和被采用情况记入2022年度设区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评成绩。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将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录入广西“两法衔接”平台,每月不少于1条。

  (编辑:农丰)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989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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