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61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0-25     来源: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彭水平等4位代表:

  你们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稳妥审慎整治“非农化”,“非粮化”的建议》(第1261号)收悉。我厅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制定了《建议》回复办理方案,6月6日与你们进行了当面沟通,听取你们提出建议的想法和意见,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单位,现答复如下。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农村稳定。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1]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把握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政策底线了做了系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全面摸排耕地“非粮化”底数。耕地“非粮化”分为存量和增量两类。以2021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形成的“非粮化”面积为存量,2021年1月1日后形成的耕地“非粮化”为增量。2021年3月2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耕地“非粮化”和耕地抛荒排查的紧急通知》,动员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并组织督导组,督促认真摸排、真实上报。各市县采取“村组上报、乡镇复核、县区抽查、市州审核、技术单位分析对比图斑核实”方式,将耕地“非粮化”排查工作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块,对“非粮化”地块的属性(是否是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严格管控区等)、责任人、联系电话、地块名称、面积、经纬度位置和“非粮化”类型、时间年限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了数据库,实行清单管理。

  二、分类稳妥处置存量。对“非粮化”存量问题,按照国办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2022年4月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耕地保护有关工作部署视频会》要求,采取慎重、稳妥、科学、有序,弄清原因,充分尊重历史,考虑实际情况、百姓意愿、农作物生长期等因素,不搞简单恢复,从实际出发,分类稳妥处置,不搞“一刀切”“运动式”恢复。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要求各市州制定分期分批处置耕地“非粮化”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举措。对在永久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坚决清退;对不破坏耕作层的“非粮化”行为,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其逐步退出;对签订了合法土地流转合同的规模经营主体,如其生产经营行为不属于立即清退范围的,可以到合同期满再行处置。各市州制定分期分批处置耕地“非粮化”方案,稳妥处置存量,把握好分寸,不稳妥就是错,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不着急。省里明确要求,要坚持人民至上,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回应农民关切,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严肃纠正土地复耕中各种错误做法的通知》要求,对各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及时纠偏。各地在恢复耕地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种植作物生长周期、市场状况等,统筹好复耕进度与群众收益间的关系,避免“一刀切”“急刹车”,损害群众利益。

  三、坚决遏制增量。对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坚决及时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成立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专班,设立防止耕地“非粮化”等8个工作小组,明确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党政同责制度。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已报请省人民政府与市州人民政府签订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状。继续将耕地保护纳入省人民政府2022年真抓实干督察激励事项。将耕地保护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市州政府绩效评估内容,推动建立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如资兴市三都镇流华湾村占用耕地种植的18.63亩草皮已清理完毕,恢复耕作层,种植了油菜培肥地力。对攸县菜花坪镇菜垅村池塘组、石塘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72.8亩连片种植草皮,北湖区安和街道安和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72.3亩种植苗木,南县明山头镇丰安坝村占用耕地24.78亩种植苗木,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南竹山村占用耕地7.85亩种植苗木等典型案例进行严密跟踪重点督办整改,责令2022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恢复耕地原状,发展水稻、旱杂粮等粮食生产。

  四、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向产粮大县倾斜。省农业农村厅明确要求,2022年全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地丘陵区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增强保土、保水、保肥能力。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种粮食,把宜机化改造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实施内容。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严格项目前期审批,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规范验收流程,明确管护责任主体,避免建设质量不高、管护不到位造成新的“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五、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降低种粮劳动强度和成本,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式经营和农村产业化经营,缩小粮食作物和非粮食作物之间经济效益差距,提高种植粮食比较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为农民种粮提供单环节、多环节或全过程的服务,探索推广代翻耕、代育秧、代插秧、代收割等“十代”社会化服务模式。省级支持培育600个示范家庭农场、500个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个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创建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jyta/202210/t20221025_29105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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