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关于遴选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通告

时间:2023-02-01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以下简称省总队)计划为2023年度执法船艇运维项目(采购执法船艇燃油)公开招标,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省总队完成执法船艇燃油采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总队执法船艇运维项目(采购执法船艇燃油);预算经费:700万元;采购内容:总队执法船艇符合国家标准的0#柴油。

  二、遴选计划

  遴选一家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

  (一)根据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省总队委托,完成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相关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二)按照总队执法船艇燃油特点和需求,编制执法船艇运维项目采购意向、采购需求、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必要工作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四、参选机构资质要求

  (一)负责项目的团队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网站查询记录证明;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招标代理费报价单。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遴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遴选文件为准。(所提交的参选资料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印章)

  六、材料报送和遴选要求

  参选机构请于2023年2月2日16时前将遴选材料送达至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邮寄报名以寄达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及光盘密封后送(或寄)至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1217房。

  七、遴选规则

  (一)遴选方式

  由总队从各室抽调3-5人组成遴选小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得分高的为中选机构。

  (二)遴选程序

  1.由遴选小组根据资质要求和材料投送符合性要求,对各参选机构进行资质和符合性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个综合评分程序。

  2.对通过初审机构的投送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主要从业绩、报价、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方案、信用记录(含财状况、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等进行评审和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八、投送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日16时00分

  九、招标代理费用

  该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参选机构为总队2023年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质疑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向总队提出询问。省总队将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公告期限:2023年1月30日至2月2日。

  联系电话:0898-65685631,联系人:陈海军;联系电话:13907639786,0898-65685631(传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1217室(邮编:571126)。邮箱:yunshuilantianqq.com.cn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

  2023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1/t20230130_3352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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