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共享农庄发展培训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3-07-2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组织开展2023年海南共享农庄发展培训项目。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海南共享农庄发展培训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3年8-11月。

  三、预算金额

  49.5万元。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针对共享农庄经营管理人员开展4期培训,每期约75人、为期3天。培训内容如下:

  (一)海南共享农庄相关政策解读

  1.《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

  2.《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琼府办〔2021〕52号)

  3.《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2022年修订)》

  4.《海南共享农庄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二)共享农庄经营管理

  1.优秀共享农庄商业模式分享

  2.数字化+生态化探索共享农庄新格局

  3.海南共享农庄发展策略

  4.品牌运营及产品营销

  5.财务管理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

  七、评定标准

  1.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2.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3.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4.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5.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24日-28日。各投标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7月28日17:30)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并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办公大楼427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226902。

  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特此公告。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307/t20230724_346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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