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敢这么干?3种伤农行为,法律不答应

时间:2025-07-2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干部敢这么干?3种伤农行为,法律不答应

土地和房子是农民的根,可有些糟心事让人窝火。这三种行为专坑农民,不仅缺德还违法,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提醒各位乡亲得擦亮眼睛,遇到了坚决不能忍!

一、随便说你家是“违建”?没那么容易!

“你这房子没证,是违建,拆了没补偿!” 这话可别信。《城乡规划法》规定,2008年前建的老房子,哪怕没证,只要是自己住的,不能随便算违建。

记住:是不是违建,得看年份、用途,不是谁说了算,更不能借此搜刮财产。

二、集体土地想转就转?没村民同意不行!

村里的地是大家共有的,要流转、出租,得开村民大会,过半数人同意才行。《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集体的地,一分补偿都不能少,更不能让少数人私吞!

三、收好处就逼迁强拆?这是明着犯法!

要是有村干部收了拆迁方的钱,反过来威胁你“不搬就强拆”“签字才有补偿”,千万别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土地和房子是咱的命根子,遇到这三种事,别忍气吞声。多问、多记(拍照、录音)、多举报(乡镇纪委、12345 热线),法律会给咱撑腰。你村有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评论区说说咋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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