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11-03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李世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村级组织体系建设  

  我省坚持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省委组织部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推动党组织向基层延伸,不断健全“行政村党支部(总支、党委)—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卫生健康、妇女和儿童工作等下属委员会,结合村“两委”换届,推动农村团组织、妇联、集体经济组织等配套组织建设,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建强乡村治理骨干队伍,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抓住乡村两级集中换届契机,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通过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学历教育、名村挂职等,不断提升乡村干部抓治理能力。  

  二、关于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组织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通过试点示范探索,试点地区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乡村治理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2022年全面总结泗县、天长、当涂、宁国、黟县、金寨等6个县(市)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效应,总结宣传濉溪县濉溪镇等10个乡镇、庐江县石头镇笏山村等97个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典型案例,形成可看可学的村镇治理模式,推动乡村善治。2023年上半年开展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省级先后两批次在庐江县等20个县(市、区)、肥东县石塘镇等153个乡镇、肥西县上派镇金岗村等1417个村开展了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村创建。通过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提高了乡村治理能力和建设水平。  

  三、关于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支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一是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赋能乡村治理。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皖组发〔2019〕8号),从2019年至2022年,省级每年重点扶持1000个左右村,引领推动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2023年起,中央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衔接资金管理,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支持乡村建设。2022年下达省以上资金10.8亿元,支持837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3亿元支持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安排资金2.4亿元支持27.4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18个县创建农村厕所提升和长效管护机制示范县。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将乡村治理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激励各地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重点考核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移风易俗、乡村文化建设、平安乡村建设等。对考核排名前20%的县(市、区),省财政分别奖励1500万元。  

  四、关于探索创新技术,强化智能管理  

  省委网信办创新治理模式,赋能乡村振兴。加快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完善等五大工程。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工作举措》,进一步规范村级综合服务事项。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宣传教育服务功能,设计建成“先锋在线”智能新平台。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信息管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786户任务。全省农村地区已建成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点位17万余个,行政村“雪亮工程”覆盖率99.43%,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及公共安全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100%联网共享。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万个。今年以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解答咨询10.8万人次,安徽法律服务网办理业务4.1万件,12348热线解答咨询56.8万次。  

  下一步,我省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专题调研,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总结提炼试点示范工作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各地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乡村治理制度框架,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资金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强化乡村振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互联网+”向乡村延伸,打通省、市、县、乡农业信息资源服务体系,加快对乡村治理等领域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感谢您对我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36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696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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